浙江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第三批公开招聘2019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8 点击量:2049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经研究,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拟于2019年1月5日在宁波大学举办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会,决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初高中文化学科
1.招聘学科和计划数
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政治 | 生物 | 社会 | 心理辅导 |
普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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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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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高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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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初中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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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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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范围和对象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下同),其中政治、生物、社会为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师范类2019年应届毕业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二)其他学科
1.招聘学科和计划数
学科 | 小学数学 | 小学计算机 | 初中计算机 | 职高烹饪 |
计划数 | 2 | 1 | 1 | 1 |
2.招聘范围和对象
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职高烹饪生源或户籍不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9年应届毕业表现优秀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12月18日—2018年12月28日,通过扫描下方“招聘数据录入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宁波大学体育中心。
3.现场报名(确认)要求:报名时随带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见附件,请提前下载填写),同时随带身份证、原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或有效证明材料(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优秀学生干部或奖学金,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其中,报考初高中文化学科职位的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根据以往奉化区教师公开招聘报名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研究,对报考计算机、职高烹饪职位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初试。
报考其他职位的,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招聘计划数在2人及以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同一职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初试
初试拟定于2019年1月5日(报名当天下午)在宁波大学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时通知为准。
初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初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初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其中招聘指标3名及以上的按计划数的2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
初试成绩和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5日下午初试结束后在宁波大学校园内公布。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形式,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测试拟定于2019年1月5日下午在宁波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签约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以初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四)签约
签约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5日下午(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届时请考生随带就业协议书。确无合适人选的取消招聘指标,若有放弃签约的,可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签约人员参加由奉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定。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
(七)递补规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均不予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
2.拟聘用人员(职高烹饪除外)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合格证的,解除就业协议。
3.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5.新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其中,职高烹饪职位聘用人员还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
6.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新聘用人员由奉化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中小学工作并至少服务满5年。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0574-88521521,88681560。监督电话:88523822。
附件1:招聘学科及专业要求
附件2:2019学年奉化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报名表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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